heyuan @ 2008-07-20 23:16

     最近狂搜集各个视频网站不同版本的“北京欢迎你”来看,很爽。超级喜欢里面莫文蔚和吴克群的造型。成龙的动作蛮僵硬的。大哥拍了一辈子电影,这种MV印象中没一个好的。倒是VISA的广告不错。

     奥运歌曲就是比较喜欢这个,特别是这首歌的MV拍得不错。还有就是周华健的“我是明星”,每天凤凰早班车都要被塞一遍。

     最近听了傅聪先生的几个唱片,总觉得他的莫扎特弹的好于德彪西。(肖邦就不用赞了吧~~)

     乱嚷完毕。


 
heyuan @ 2008-07-18 12:57

   这次旅行认识了一个非常能侃,超级好玩的大叔和他非常可爱的儿子。我们仨在瑞士小镇,美丽的luzern湖畔看了今年那场超过7小时的温网决赛。小家伙是nadal的球迷,最好高兴的不得了。而同一个酒店的瑞士球迷就脾气暴躁。我和大叔说起我的网球记忆,大叔十分惊讶,很多名字勾起了他的青春记忆。第一次认识温布尔登的草坪时,那年我十一岁。第一次听宁辛讲让人神往的罗兰加洛斯,是1997年,十二岁。那时张德培还用prince特制的加长网球拍。

   
   Patrick Rafter    还记得你的大炮手轰出霸道ace,但和Ivan的决赛,你给神迹做了陪衬,不会不光荣。

   Pete Sampras   小时候总为你担心,你的卷发需要用什么牌子的洗头水保护,至于成绩,我没担心过。

   Michael Chang   那时觉得,一个中国人,不应该和我的篮球偶像同名。

   Goran Ivanisevic  2001,从来没有那么想一个人赢过,和我一起看球的大叔在那个午夜泪流满面。

   Gustavo Kuerten  你的卷发比pete的阳光健康得多,我曾经那么为你着迷,总想去里约看看你。

   Juan Carlos Ferrero   大家叫你蚊子,你总是那么瘦,伤病不断,输球连连,但却赢得球迷的心,为什么。

   Andrew Agassi      你和碧姬离婚时,我觉得你傻,后来看到格拉芙站在你旁,才知道网球的伟大。

  
Radek Stepanek    故事很多,而你比较特别,我怎就容易爱上颠沛的民族。

  
Guillermo Coria      曾经有个师兄告诉我,做人要做费雷罗,打球要学科里亚。

   Paradorn Srichaphan   双手合十是你最虔诚的笑。

   Sebastien Grosjean    你名字里那个jean的发音让我最早品到法语的优雅和法国人的自足。

   Arnaud Clement          一场比赛换三条花头巾,喜欢穿lacoste的运动衣,又一个法国男。

   Marat Safin              曾经激动得叫你沙皇,但从来没想明白你的拍子怎么可以被摔成这样。

   Andy Roddick          那年美网,你气得大喊你要来杯啤酒,这个用铁锅打球都能赢下全美高中联赛的男孩。

   Lleyton Hewitt          你就像所有澳大利亚爸妈共同的孩子,每一次远行,大家都静心期盼。


   回过头来想想,这些故事早已尘封。无人提起,就变成逝去的钟鸣。
  


 
heyuan @ 2008-07-18 11:23

    买东西是我这次旅行中最不想提起的经历。因为和老妈有超多分歧,所以我基本什么也没买。基本在赌气。

    当孩子觉得父母老了的时候,一个家庭就开始进入另一个时代。

    一直很喜欢NICI这个牌子的玩具,在奥地利的高速公路超市里看到这只豹子,

还有这只猩猩,



我想把他们买回来,一只9euro多一点,我妈竟然不同意。说没用。

我记得这次旅行中每次和老妈吵架,都和购物有关。其次就是拍照。我生她气的原因是她给我拍的照片不好。

有时一个景点错过了就不能再回来。



这是奥地利一个叫INNSBRUCK的小镇。这个镇不如它的“镇镇之宝”的名气大--SWAROVSKI的总店和博物馆就在我的右手边。我不觉得这个牌子怎么样,就是人造水晶而已。但它营销做得很好。



博物馆里有很多这些奢侈又不高尚的产品。比如SWAROVSKI和JIMMY CHOO合作的鞋。
之所以拍下来,是因为我喜欢JIMMY CHOO罢了。一个臭皮匠的鞋子能卖给黛安娜王妃,周先生的手工不可说不好。只做四寸根,周先生也不可说不顽固。

我喜欢的东西仅仅是喜欢,让它放那里就好。喜欢就要买的人,买回来也是放那里而已。


 
heyuan @ 2008-07-16 17:37

      横冲直撞14天。飞行里程20000公里,公路里程4000公里,高速火车800公里,坐了4次观光船。这是欧洲。

      回想起来,在PISA的一天我用尽了全部的表情,要知道我从不在camera面前摆姿势,当然,下不为例。烈日当空。这是唯一的正经事。
     (若不是因为风大,我还不至于那么胖)



离开PISA,我们住在了一个叫PRATO的小镇。酒店后大片的向日葵让人觉得百万葵园真的骗了广州百姓的血汗钱。


让我莫名奇妙地想起了徐志摩。
这向日葵在意大利可是普通货。高速公路两旁总是一望没边。


虽然我承认意大利的男人从5岁到65岁都很帅,但我并不喜欢意大利。



 
heyuan @ 2008-06-24 01:16

    其实最早要搞聚会的是高三政治班的各位女生们。今天这个聚会的男女比例足以证明政治班的男生是多么珍贵。来的多是女生们。



应众美女之邀与大家合照一张。呵呵,班长陈天晴同学(我旁边那位)经过四年修炼变漂亮了很多。



当天就来了几个男的。当年政治班也就10来个男生。刘全是我们散场了他才赶到。还有陈悦和潘灏在旁边疯呢,大头星有事走了,都没来照相。至于大佬侨,我们都没搞清楚他是不是政治班的。大佬自称是9班的,那届HF共招八个班,9班有10多个男生,长期在华附对面的网吧上课,他们都是光荣的9班的。把这些都加起来那天政治班共有8个男生出现。



暂时冒充一下四大才子。我和金鹏考上中大,广琛考上北大,死回北京了,请我做他的私人代表。算是为政治班的男生争了口气。哈哈~~



文科班都比较盛产女生。那天拿机器拍下这张照片时,我体内的荷尔蒙一下被刺激到顶点。随后说,你们这都可以搞个妇联了。

不管什么联都好,能大家常联系,才是最终的目的。我们都曾经在一起奋斗过。


 
heyuan @ 2008-06-24 00:52

     现在已经无从考究是谁想出来的半馊主意,一天两场聚会同时开玩,就在相邻的两个K房。因为我们里面许多人兄初中和高中都同在HSFZ的缘故,所以很多人可以参加两个聚会的说。



或许多年不见,或许偶遇街头,大家还能如此热烈。



开心不是刹那。幸福不止永恒。


这是当日集体照,希望下次能有一张更多人的集体照。(似乎途中走了两个人,当天出席是16人)


  这张照片的水平被严重低估,拿到群上说事多次。搞到当事人无言以对。


这次谨慎步入花丛中。


似乎每次同学会散伙饭之类的场合都要唱这首歌。其实这些年也不止一个人。



通常装酷的不是老大,真正的老大是笑得最傻单纯得出水的那位。(问题是:到底谁最傻?)


两个拉长脸闯入花丛中的男人。貌似多年还不怎么成熟。

     初中同学当然还是比较疯的一群。只要大家有空,这种活动应该多搞。哈哈。


 
heyuan @ 2008-06-24 00:12

    天气开始热了。来到了这个夏天。2008年的夏天是个纵情的季节。我们在这个夏天毕业。连续多场聚会,把我的身体掏空。消耗了时间,金钱,酒精,香烟,感情,甚至~~,我们得到了什么。

    这叫做成长?有点勉强。但如果这不是,还有什么更好的诠释?
    我觉得,除了无声的图片,没有更好的见证,我们曾经年轻过。


    我实在找不到一张单人相来见证我的毕业。遂与美女合照一张。彼时心情如头顶着的蓝天一般。



或许哥几个许多年之后,会不忍心看到我们曾经那么土。



很久没有看到你们这样盛放过。但愿这不是最后一次。



四年前,我们刚刚来到这个学校。大家不小心走到了同一个宿舍。四年后,我们握拳证明那无数个夜晚的疯狂。



这张照片的意义在于我都不知道那晚拍过这样一张照片。很明显我们做在并不干净的地板上。



球衣是我叫同学帮我从TD banknorth 买回来的。借这厮穿了一个晚上。





没有声音,但并不是只留下寂静。虽然四年不曾和许多人交流,但我会经常看着照片想念你们每个人。


 
heyuan @ 2008-06-18 20:54

    这段时间总在下雨。经常下得很大。在一个很蛮横的雨夜侧躺在床上看书。雨势大得像是脱离了这个世界。总觉得这雨已经超出了现实的可能性。在这样的雨夜看莎翁的《李尔王》。记得查尔斯·兰姆(就是鼎世闻名的快餐作品《莎士比亚故事集》的作者)在《伊利亚随笔》里谈读书,以一种温文尔雅的绅士气度说到在冷冬的雨夜最好的选择就是读莎士比亚的《暴风雨》、《奥塞罗》、《李尔王》这样的悲剧作品。凑巧的是这本书放在我床头多日我还不曾有心情读完第一幕,正是昨晚的大雨作势让我在风雨声中读完了全剧。兴许多少是受到了兰姆先生的影响。

    读书挑时间。晴好的日子里我读这个本子怎么也无心悲凉。昨晚的雨下的实在太大,那种凉气“连婊子也热情不起来”(莎,《李尔王》),在这种环境中我感到世界那种脱离。读完全剧,我也总觉得,李尔王的命运与现实无关。

    很多评论认为莎士比亚的《李尔王》是所有莎翁悲剧中最悲的一部。我在读的过程中对这个评论有点疑议,认为并不如此。书本合上后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才觉得脊背后悲凉。就是那种心理糟糕到导致生理出问题的感觉。托尔斯泰不留情面的批评莎士比亚的全部作品,这位现实主义大师尤其是对《李尔王》这样的作品有看法。

   书中那几个可怜的家伙在那个雨夜逃离又碰到一块的那一幕,不用读台词,就看那个戏剧的注脚--“此时,李尔、肯特、葛罗斯特、爱德加、弄人几人同上”,想想这几个家伙竟能堕落到这种田地,倒抽一口风都觉得满是凉气。
   
   梁实秋先生曾提出质疑说葛罗斯特被挖去双眼这个情节未免太夸张,我同意他的说法(现实上有点说不过去),但又不能同意他在这里提出的批评,我倒是认为莎翁在这里用的夸张的笔法的合理性,因为莎翁想要达到的艺术效果并不仅仅局限于折射现实,我认为这个情节在这部剧本里从逻辑上是说得通的,但我的问题是:老威廉对这个情节在剧本中起的作用有怎样的拿捏,因为葛罗斯特前后被康华尔公爵挖去双眼的情节莎翁惜墨如金,仅仅用了几句话就草草了事,后面情节中也不多提及,只有一种理解:就是为了说明康华尔公爵和他老婆里根的残忍,他们对挖去老葛罗斯特双眼这件事根本不屑一顾。梁先生的批评有道理,但我认可莎氏这里的处理,只能说《李尔王》写到这里已经超越尘世一切的苦楚了。

    有一幕情景让我印象很深:肯特公爵和李尔在大雨的夜晚被李尔的女儿抛弃于荒野,他们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小茅屋躲躲雨,肯特拼命请求已全身湿透的李尔进茅屋避一下,李尔扔出一句话,可以为莎翁解释一下这种超越世界的悲凉,李尔说到:“你以为让这样的狂风暴雨侵袭我们的肌肤,是一件了不得的苦事;在你看来是这样的;可是一个人要是身染重病,他就不会感觉到小小的痛楚。”

    突然想起日本韩国台湾香港之前很流行过一把的那些什么小猫小狗的纪实电影和书籍,大概就是讲一只残废了的小狗怎样被人照顾然后死去的故事,引起全城轰动,大范围热议,评论都说揪出了妇孺的同情心,何种何种。我觉得这是现实的疼痛。人们可以想象得到,如果那狗是我养的,然后它死了,我很难过,哭得死去活来。那种疼痛是可以经历,可以感受到的。可以handle,还不至于不知所措。

    而李尔王的悲剧是完全不可理喻的,完全超乎世外的。普通人似乎很难想象我是一个不列颠的老王,拥有疆土和臣民,然后我把它给了我的两个女儿,准备退休。结果屁股刚离开王座,两个女儿就把老子扔出荒野,自己骄奢淫逸,还折磨老王。是的,这个情节完全是不现实的。李尔王的傻不是现实人可以理解的那种傻,谁都明白权力一交出就什么也不再有。中国话“人走茶凉”就是这个道理。但之所以他悲惨,不是在于他一时脑袋充血犯了个不可饶恕的错误,而是他的性格注定了他要这样终结。莎士比亚的艺术技法高超就在于把李尔王这个角色内在的性格,这种根植于人性中的脆弱和尴尬完全挖掘和展示了出来。李尔王的性格缺陷导致了他命运中的这种悲怆和血腥。

    兰姆也评论说像《李尔王》这样的戏是不能演的,因为任何的布置和舞台现场都做不到那种暴风雨的狂躁和悲凉,那种恐怖的气氛似乎很难再现出来。同时,任何的演员都演不好李尔。

    这个剧本就像山崩石裂那样无法挽回,很难用什么评论去揣摩李尔的思想,但莎翁又把一个完整的李尔真实地勾画出来,起现到读者眼前。感到那种万丈深渊,只因那种超越。


 
heyuan @ 2008-06-13 16:26

      很多年前看过一套闷骚的文艺片性质的港产片,叫《十二夜》,里面有陈奕迅和谢霆锋,内容忘了,最后一幕是一个女的帮很忙的陈白领买避孕套。

     后来知道莎翁有个剧本叫《第十二夜》,英文标题叫“the twelfth night:or what you will”,意思是,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名字就随便安个名字好了,仔细想想还真有点幽默。

    一直觉得香港人还有点文化,所以会认为那个电影会和这个剧本有关。所以认为莎翁的剧本是个闷骚的黯淡的悲剧。但事实不然,只怪我愚钝。《第十二夜》是个百分百的喜剧,所以莎翁才高兴得让标题都给读者随便改了。十二夜来自基督教圣诞节后的第十二个夜晚,当然也是个蛮欢喜的节日,庆祝冬天结束,春天快要到来。这个剧本是莎某青春时代的完结,当然是绚丽收场,但同时又暗含着莎翁悲剧时代的开始。好日子过得快,不好的日子快到来。

     当然上面那个观点实则是梁实秋先生的。我初读剧本只知道高兴,当然没有品味到那么深刻的含义。不过这个剧本已经足够过瘾,里面的情节和对话都让人觉得生活如何美好,连贵族家仆人都有很多乐子。两兄妹失散,各自以为对方死了。但两人都活下来,而且这两人长得出奇相象。妹妹为了生活,女扮男装去给一个公爵当侍从,公爵喜欢上一个千金小姐,派这个“男童”去做说客,但千金小姐完全不喜欢公爵却爱上了这个“男童”,而“男童”在和公爵的交往中又爱上了公爵。一幅奇妙的三角关系图诞生了。在莎翁的控制下显得合理,温情而又有戏谑之味。

     最后这个“男童”的哥哥与千金小姐偶遇,而千金又选择了在这个时候向“男童”表白,却表向了“男童”的哥哥,这个哥哥也莫名其妙的答应了。事情被揭发之后,千金小姐义无反顾的爱上了这个“男童”的哥哥,而“男童”最后终和公爵喜结连理。

    莎士比亚是关心人的命题的。这个剧本也同样反映出来。

    而很多大师同样关心着莎士比亚。在这个有很多缺失的时代,要想年轻人找回对生活的热情,最好有好老师领着年轻人一起读莎士比亚。但现在的电视剧市场似乎一片繁荣,这种景象在我看来仅仅是满目疮痍。我们的时代的最糟糕的问题在于,把大师们都放在图书馆博物馆里立个神牌供起来。而自己,则干着一边求神拜佛,一边杀人放火的勾当。


 
heyuan @ 2008-06-02 01:46

      那天梁某和我说,这半年可能是我们一生中最闲暇的时光。的确,我从一月二十日考完试一直到九月开课,整整有7个月时间可以不做任何事情,多么奢侈。但想来梁某这句话又是何其大气,我是否能做到,还不一定。我和我妈说,我要争取找一份不用退休的工作,老爸说,大思想家就不用退休,因为要思索终身,大学者也没有终点,因为任何大事业都是终身未竟的事业。

     毕竟,思想者注定是孤独的,但思想者又注定拥有一种被神恩笼罩的幸福。

     不过,我离那种孤独还很远,远到没边。似乎没有那种勇气和张力。

     六月份是散漫的。今年6月,首先可以呼吸到罗兰加洛斯别样的空气,可以在惺忪朦胧间觊觎RAFA在红土上潇洒的侧身滑步。再过一周就可以看到我认为有史(我的NBA看球史)以来最精彩的(更甚于1997年的公牛)一个赛季,静心欣赏小飞侠君临天下,玩味一个复杂男人的成长史,也可以看下所谓的“三巨头”(一个贱PP,一个奸RA,一个乏KG)如何为了那个其实他们也不知为何物的总冠军戒指而挣扎的场面。与其看无聊的绿衫军,我更愿意看曾经我很讨厌的飞侠傲世飞行,虽然我对加索尔一点兴趣都提不起来(他是我见过最无味的一个西班牙人)。在亿万学子征战高考的同时,他们(我当年也是)也可以半夜偷偷打开电视看场欧洲杯的开幕战,来解决考前一晚睡不着的问题。在等成绩的郁闷大半个月里,学子们还可以看看这场欧洲杯大戏。四年前的那场希腊神话是郁闷无比,其实也可以理解,因为如果让诸神来踢球,估计也就是每场赢一比零的水平,但这个结果使我那个无比糟糕的夏天更加六月飞霜。

      与其做什么哲学家,思考什么终极问题,还不如在家看比赛,以后做个体育记者挑拨一下是非,混口饭吃就算了。为以后搞古希腊哲学打下基础,我还是要多看体育节目,毕竟古希腊是个身体和精神同焕荣光的时代。

      其实经常在博客上乱叼体育是很下流的行为。但我就喜欢。起码好过帮《尼采》写不入流的书评。